盖房子就像“搭积木”,房屋质量更高,还可以避免人工作业中出现的空鼓、裂缝等质量通病。2月20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今后预制构件出厂时,将统一采用预埋芯片或粘贴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技术标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根溯源。
据悉,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可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质量安全水平。山西省明确,今后将因地制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其中,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率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技术,大跨、超高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厂房等工业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建筑技术。住宅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按照宜现浇则现浇,宜装配则装配的原则,推广期重点发展水平构件,用3年时间按照3:3:4的比例,到2020年实现水平构件全装配。
为保证建筑质量,今后将实行预制构件安装首层(首段)验收制度。也就是说,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应选择首层或首个有代表性的施工段进行试拼装,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生装配式研发产、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此外,预制构件出厂时,构件上应预埋芯片或粘贴二维码进行唯一性标识,信息内容应包含工程名称、构件名、型号、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制作浇筑日期、出厂日期、合格/修补状态、合格证号、质检人、生产负责人、驻厂监造单位及人员等。检验不合格、标识不全的产品不得出厂。
预制装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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