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建产〔2019〕5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印发《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合建〔2018〕233号)文件以来,统一了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口径,明确了装配式建筑评价要求,推动了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为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过程中,对Q5项内涵的准确理解和统一把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化
(一)在技术方案评审阶段,应提供经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盖章的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方案,应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灌浆工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行为的通知》(合建产〔2018〕6号)、《关于立即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合建产〔2018〕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内容客观性、可行性和可信性均符合可预评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在竣工验收核定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提供经评审的培训方案、项目关键岗位持证作业人员花名册、经总监理装配式研发工程师确认的装配式建筑灌浆、吊装等关键部位施工检查记录表等材料,评审人员应随机进行人、证、册、表(签名)进行抽查对照(每个岗位工种不少于3人),重点核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完全符合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一)在技术方案评审阶段,应提供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满足要求,可预评得2分。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未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的或采用联合体等其他承包形式的,不得分。
(二)在竣工验收核定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提供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与设计、构件生产、装饰装修等分包合同及履约相关资料等,资料齐全,总承包管理符合合同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的,得2分,资料基本齐全、真实,总承包管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三、应用BIM技术
(一)在技术方案评审阶段,应能应用BIM技术进行性能分析、建筑方案模型、可视化展示、装配率计算,同时提供施工图设计BIM应用点,如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模型、关键节点设计、碰撞检测、工程量统计、可视化展示、二维制图表达、三维模型交付等内容。
(二)在竣工验收核定阶段,应提供施工阶段BIM应用实施方案,包括建立BIM实施体系、管理施工BIM实施内容与过程、完成BIM竣工验收与交付。主要应用点包括施工深化设计、施工平面布置模拟、重点施工方案模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构件预制加工、竣工工程量统计、竣工模型交付等。
按照《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应用深度应满足相应阶段要求,全过程应用BIM技术超过20个应用点的,可得2分;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分别不少于5个应用点,或单个阶段BIM技术应用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应用新型模板技术
(一)在技术方案评审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并审批《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应用技装配式建筑术类型、部位及范围,提供组合铝合金、组合式带肋塑料等新型模板应用比例计算书,应用新型模板面积占总模板面积(建筑物±0.00以上部分)比例超过50%时,可预评得1分,比例超过70%时可预评得2分。
(二)在竣工验收核定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提供新型模板应用比例计算书、模板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评分标准同技术方案评审阶段。
五、绿色建筑
(一)在技术方案评审阶段,应提交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按二星标准设计的,可预评得1分,按三星标准设计的,可预评得2分。
(二)在竣工验收核定阶段,应提交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满足二星标准得1分,满足三星标准得2分。(可先评价后补充评价材料)
全市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及评审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656727 电子邮箱:hfjzcyh@sina.com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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