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苏建计〔2015〕49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过材料初审、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示范园区3个、示范基地43个、示范项目27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类示范的创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申报实施方案,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承诺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示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过程指导,加强统筹协调,促进示范创建水平提高。示范创建单位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双向发力,围绕2022年前完成示范创建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活力,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在示范园区创建过程中,要注重产业集聚和示范引领良性互动,用创新技术引领产业发展新方向;在集成应用和设计研发示范创建过程中,要加大新技术、新体系、新工艺的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在部品生产示范创建过程中,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研发,积极探索实践驻厂监造制度,确保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在专项能力实训示范创建过程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图集、培训教材的要求,制定培训方案,抓好培训组织,切实提升产业工人实操能力素质;在示范项目创建过程中,要抓好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目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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