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第39号)
晋建市字〔2020〕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实现了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建筑业在管理理念、经营模式、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科技研发与应用、监管服务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行业发展仍有较大潜力可挖。特别是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为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动行业发展重回正常轨道,保障“六个一批”计划顺利施行,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帮扶企业转型实现跨越发展
(一)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深化我省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变革。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充分挖掘本地企业潜力,鼓励其完善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加快提升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培育一批具备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企业。2020年,各市采用工程总承包新建项目应不少于政府投资项目总数的20%,太原市已采用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实施建设的企业数不少于30家,其他市不少于2家。
(二)扶持一批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支持房建市政企业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等相关领域资质,拓宽业务范围,提升利润水平。鼓励支持我省已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支持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支持纳入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名录的企业,进一步发挥主营业务优势,向其他专业发展,促进整体能力提升。2020年,太原市实现跨行业、跨专业发展的企业数应不少于20家,其他市不少于2家。
(三)鼓励一批企业联合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各市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当地企业发展现状,积极引导企业联合重组,提升自身实力,实现规模效应。重点要推动一批业务相近、产业关联度高、专业互补的企业联合重组,逐步发展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竞争力和企业,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审批等部门,为企业解决联合重组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对重组后年产值达到6亿元的建筑业企业,两年内可享受我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2020年,太原市实施联合重组的企业数应不少于3家,其他市不少于1家。
二、走出去引进来并重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一)引导一批企业“走出去”,提升经济外向度。今年,省厅将建立山西省建筑业企业区域协调联络机制,积极扩大山西建筑业影响力,帮扶我省企业拓展省外市场。各市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提供便利,切实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省外协作的凝聚力,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同时,要积极引导一批具备发展优势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本地企业,与国内大型建筑集团建立战略联盟,采用联合体投标、技术协作等方式参与外埠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优势企业品牌影响力。2020年,各市建筑业企业实现省外产值同比增长应在10%以上。
(二)引进一批优质外埠企业,为我省建筑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各市要认真梳理本地外省入晋企业情况,重点关注长年在本地经营,在山西省具有较大市场,骨干人员多以本土为主的企业。要积极向省外企业宣传、解释我省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其将注册地迁入我省。对短期无法迁入的企业,应鼓励其在我省成立子公司,并为子公司升级、业务承揽做好服务工作。对已在我省落户的企业,要落实好优惠政策,帮扶其加快发展,为其他省外企业树立榜样。2020年,太原市引进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或甲级勘察、设计、监理的企业数应不少于3家,其他市不少于1家。
三、扶持培育优秀建设工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一批具有装配式、绿色建造能力的企业,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各市要加大绿色建造宣传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综合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采用绿色建材,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不断提升企业绿色建造能力,培育一批绿色建造企业。积极为本地建筑业企业牵线搭桥,与省内、国内具备装配式建造技术的企业、院校合作,引进先进建造理念、技术,完善管理体制,促进建造方式升级换代,发展一批具备装配式建造能力的企业。2020年,太原市要实现具有装配式、绿色建造能力的企业数不少于30家,其他市不少于2家。
(二)培育骨干建筑业企业引领行业发展。今年,省厅将重新修订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标准,进一步突出企业在转型升级、推进先进科技和建造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各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市骨干企业评选标准,综合考量企业经济贡献、科技创新、质量安全管控等因素,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同时要健全骨干建筑业企业监管服务机制,定期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加强与人社、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联系,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骨干建筑业企业发展争取优惠政策,帮扶其加快发展步伐,充分发挥骨干建筑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为全省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压缩制度性成本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近年来,我厅为减轻企业负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实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替代保证金和施行资质审批承诺制等方面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推广工程担保、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比照我厅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措施,切实将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企业资质承诺制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帮扶优秀企业加快发展步伐,为不断优化全省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营造建筑业企业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提升服务质量精准帮扶企业发展
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造我省“六最”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近年我厅“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主题活动成果,逐项梳理当前影响行业、企业、项目发展的主要问题,倒排时间节点,限时销号办结,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推动入企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近期要重点关注项目复工复产情况,我厅已确定了97个5亿元以上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名录和100家重点企业名录,各市要对照名录,强化跟踪服务,精准帮扶,切实破解企业复工复产的难点,打通项目建设的堵点,加快推进全省工程项目复工复产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我省经济支柱产业,与全省经济、民生具有密切的联系,各市务必充分认识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推动全省经济转型的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周密安排、认真部署,按照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与监管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宽松、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省转型项目顺利建设。
(二)着力消除疫情对建筑业运行的不利影响
各市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辖区内工程项目复工进度。充分运用我省网上劳动力市场用工调度系统,为企业和建筑工人提供双向需求信息,提升劳务调配效率。对持省内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观察。要及时收集、测算当地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按月发布材料价格信息,以便我厅及时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提供依据,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准确的计价依据。同时做好与本地工信局的沟通联络,帮扶推进建材生产单位复产,保障项目用料充足供应。
(三)做好信息报送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工作进展,我厅将定期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请各市认真填写《“六个一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我厅。工作中存在好的经验做法,也请一并报送。
联 系 人:王 乐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联系邮箱:sxsjstscc@163.com
附件下载:“六个一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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