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联合转发自治区住建厅等五个部门关于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通知在推广“三板体系”方面提出了多项有力措施,南宁装配式建筑发展即将迎来新的春天!
通知中明确,自文件下发之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在南宁市新外环高速以内区域内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中进行推广应用“三板”。
属于推广应用“三板”范围的项目,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咨询、监理、检测企业,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要按相关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做好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安装、验收、构配件生产运输及成品保护等工作,落实“三板”应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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