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省厅《福建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闽建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9〕31号),现将我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结合省厅等7部门关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要求,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在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等方面落实支持政策。泉州住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有关绿色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三明结合福建省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积极引导如意湖等3个片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台胞社区等项目试点实施《海峡两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二)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关于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依托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推行“互联网+”监管,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专篇报审制度,全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2907个、建筑面积11900万平方米,其中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934个、建筑面积10277万平方米,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项目973个、建筑面积1623万平方米。省厅结合勘察设计行业作风整治通报绿色建筑质量情况,加大标准化外窗、建筑外遮阳、声环境、交通出行便捷性、围护结构热工参数、楼板隔声等绿色性能指标落实力度,厦门、龙岩、三明、莆田等地开展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程序落实,共责令整改项目62个,立案查处项目3个。2020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均达到65%以上目标要求。
(三)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全面执行《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305-2019)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9),简化节能设计审查程序,推广应用节能强制性措施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基本达到100%,2020年竣工节能建筑面积7018万平方米。结合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省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福州、厦门以及福州大学等6所高校建立节能监测平台,莆田积极推动新建公共建筑设计安装能耗监测系统。落实住建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全省完成建筑能耗统计4540栋、建筑面积5478万平方米,其中统计居住建筑数量3669栋、统计中小型公共建筑数量851栋,厦门、泉州、龙岩完成统计数量较多。
(四)推进建筑能效提升。以办公、学校、医院、酒店等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度完成改造121.98万平方米。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门窗、建筑遮阳、高效照明、屋面保温隔热等绿色节能改造,年度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92.65万平方米。年度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应用面积315.21万平方米。
(五)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闽市监认证〔2020〕228号),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推动采信数据应用,鼓励本省建材生产企业申报高星级绿色建材标识。结合《福建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和《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方法》,引导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年度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
二、“十三五”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78亿平方米,202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77.78%。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408个、标识面积5321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标识项目136个、三星级标识项目19个,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获得绿色生态城区三星级规划设计标识。福州、南平列入住建部2019年绿色城市科技示范项目。推进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分别从节能50%、60%提升到节能65%、70%,城镇建筑中执行节能标准建筑面积累计达88617万平方米。完成福州、厦门等2个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完成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2个国家和9个省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建设任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示范项目87个,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71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4万吨,减少CO2排放13.3万吨。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实现对高校、酒店、办公等建筑在线能耗监测754栋、监测面积1333万平方米。推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共有65个建材产品获得绿色建材标识,其中获得三星级标识58个、二星级标识6个。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成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高效空气源热泵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技术路线,累计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73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推动实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BIM试点项目699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规划,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提高绿色建筑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等级,持续推动建筑能效水效提升,试点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
附件:1.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任务完成情况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完成情况
3.建筑能耗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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