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国家试点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江北区、柯桥区、东阳市、衢江区建设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按照《浙江省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国家试点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国家试点2021年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未纳入试点的地区,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要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的工作对接联络,请与我厅建筑业管理总站联系。
联系人:杨利城,电话:0571—8105092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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