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应用情况调研》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和政策保障,实现更好的市场引导效应,我中心定于2021年开展《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应用情况调研》,拟对“十三五”时期装配式建筑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不同类型项目中选取不同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组合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建筑系统选型指南与政策建议。
现面向社会征集课题承担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本课题研究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应用情况调研》
二、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三、研究内容和成果
(一)研究内容
基于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和农村等低层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情况,调研我市“十三五”时期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城镇地区不同建筑类型,总结其系统集成应用特点,提出装配式建筑系统选型指南;对农宅等低层装配式建筑试点与示范项目分析,总结其推广过程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装配式建筑适宜技术优化方案。同时,通过总结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形成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
(二)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1本)
2.装配式建筑系统选型指南(含农宅低层装配式建筑技术优化方案)(1本)
四、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评审。
五、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整。
六、申报条件
本课题研究单位征集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配式建筑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等组织和机构,不面向个人。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熟悉所申报课题研究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2.课题组至少具有2名正高级职称、3名副高级职称专职研究人员。
3.课题组需专业配置适度(至少需配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装修、部品部件、机电、信息化等专业)、人员结构合理(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专业至少各需1名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基本情况,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七、申报材料
1.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
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课题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一式3份(密封),邮寄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信封上注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联系方式及“课题申报”字样。材料报送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八、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定选原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课题研究单位。
九、合同签订
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课题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调研课题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课题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课题转包、分包。
十、过程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研究期间,除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外,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课题研究经费应单独核算,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开展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如委托单位需要,课题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延伸审计。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行政副中心达济街9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张梦丝,010-55597930
附件下载:课题申报书.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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