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分解下达我市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 2021年我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详见附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装配式建筑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主动争取政府领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7〕9号)要求,建立发展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装配式建筑工作机构和部门,根据本地建设实际,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示点示范,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二、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能力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装配式建筑,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推荐目录制度,及时发布推广信息;要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三、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地确定的装配式建筑阶段性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领导挂帅、亲抓严管、主动协调,严把项目立项和落地关口,严控实施区域和范围内项目管理,严守质量安全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力力度,强化激励措施和限制性规定落实刚度,搞好应用扩面和场景拓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专人负责、权责清晰、渠道通畅、数据精准"的装配式统计工作机制,落实好双月报制度,全面细致搞好统计,做到应报尽报、漏报补报、及时上报。要及时报送本地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本地创新举措,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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