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建筑强省”建设,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5日
2021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构建建筑业新发展格局,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筑强省建设。
一、强化政策引领。贯彻新发展理念,编制《四川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四川建筑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大力推动“1+N”省级建筑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布局一批产业功能园区。开展全省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研判建筑业发展态势。联合省统计局发布《2020年四川建筑业发展报告》。
二、大力推动智能建造。制定《关于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指南》,引导市场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建成2-5个智能建造应用场景,举办智能建造现场观摩会,推动智能建造示范应用。试点培育10家智能建造示范企业。
三、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制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四川省预制装配式城市下穿隧道工程技术标准》《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接缝防水施工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拓展装配式技术运用领域。深入开展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加大钢结构在住宅、农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调研,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评估,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结算等配套制度。开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宣贯,加快培育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服务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
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设计、施工等单位建立产业技术联盟,联合开展建筑节能、绿色施工、智能建造等新技术研发和工程应用试点。提升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评审质量,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标准化转化应用。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增强科技创新动能。建立科技创新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项目应用信息。
六、推进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落实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制度,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在线开标。积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行全省统一标准招标文件。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督,加快实现工程项目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制定《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加大信用信息运用力度。修订《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
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按照《四川省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要求,培育20家行业领军领先地位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建立大型央企、国有建筑企业与民营建筑企业合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试点,参与保障性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方案》,引导中小企业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模。
八、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召开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座谈会。加强与外省(市)住建部门交流合作,在省外召开我省优势建筑企业出川推介会。支持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与专业承包、劳务企业合作,共同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完善“四川省建筑业发展服务平台”,建立“走出去”工作激励机制,对在外开拓业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扬。
九、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实名制管理覆盖率。推行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实时掌握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利用平台数据加强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研究制定《四川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扩大试点地区。加大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安全培训,提升建筑工人职业素质。加快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探索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模式。
十一、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将日常监管业务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办理,确保省级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由日常业务流程产生。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信息应在业务办理活动中自动实时采集,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加强对入库工程项目数据分级治理和核查,建立虚假业绩信息台帐。
十二、深化川渝建筑业协同发展。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共享共用。加强两地建筑产业结构分工与互补,支持双方诚信企业和优势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建立从业人员资格互认机制,鼓励人才交流互动。联合举办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
十三、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开展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清理各地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企业市场准入的各类限制条件,消除建筑市场行业壁垒。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建筑行业公共服务和监管中的应用。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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