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满足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进行再扩充。现将推荐第三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我省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相关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发展情况,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2.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中级职称。
3.曾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二、推荐人数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以满足本地区装配式建筑评价和技术论证需求。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经单位同意后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专家申报推荐表于2021年3月25日前寄送省厅建筑业处。专家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ST503@126.com。
联系人:池 勇,联系电话:0591-87610236。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
2.《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筑函〔2021〕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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