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攻坚办出台通知,对重污染天气装配式建筑工地分级管控问题进行明确:在许昌市污染天气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无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将允许正常施工。
通知同时明确了在预警期间建材生产及供应的要求:装配式建筑项目所需的预制部品部件须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内提前生产制作;涉及混凝土材料,须从有关部门核准的混凝土搅拌企业中选择供应;预警响应期间,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
通知要求,装配式建筑工地在预警响应期间施工要进行备案,填写在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进行无污染工序施工的相关资料,包括工地基本情况、施工工序、防尘措施等内容,向所在地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报备,并同时抄送市控尘办和市攻坚办。
在预警响应期间,装配式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允许的工序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并指定专人加强现场管理;市、县两级污染防治攻坚部门将定期不定期抽查装配式建筑工地,一经发现扬尘污染,立即停工整改。
微信公众号:xuebim
关注建筑行业BIM发展、研究建筑新技术,汇集建筑前沿信息!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