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2号)、《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建标〔2017〕32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适用范围
本参考依据适用于在我区建设的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其余类工程项目可酌情参考此标准。
二、BIM技术应用要求
BIM技术的应用深度和等级,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的相关应用标准。
三、BIM技术应用费用支出形式
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用深度不同,在项目立项时明确计取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专款专用。
以承包商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将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
四、BIM技术应用费用标准
(一)BIM技术应用费用=基价×(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 (B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C造价咨询调整系数)
(二)费用基价
费用基价是基于全阶段、全专业应用的标准。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