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公布2018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18]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委组织完成了2021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受理及2018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全面评估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一、经材料预审、专家评审,符合2021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求的单位名单如下:
1、中交浚浦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上海家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上海练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上海模卡建筑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根据《通知》,产业基地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进行全面评估,经对原2018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预审、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全面评估的单位为:
1、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2、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3、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估材料提交,认定其自动放弃评估资格、不予评估通过的单位为:
1、上海中建航建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评估合格的五家单位将继续被认定为2018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撤销评估不合格的两家单位原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2021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2018年上海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面评估的结果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越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250C室
传真:23116102
电话:23113137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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