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琼建科〔2021〕305号
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提升装配式建筑模数化、标准化和集成化,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稳步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我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征求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构件生产等单位意见,并听取国内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厅修订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计算规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琼建科〔2018〕70号)同时废止。
附件: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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