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 号)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要求,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浙江省建设、设计、施工、业主、物业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的BIM 技术应用能力,规范 BIM 技术应用环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 BIM 标准规范和应用经验,在总结浙江省 BIM 技术应用现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导则的编制。
本导则共分 4 章 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BIM应用实施的组织管理,BIM 技术应用点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48 号,邮编:31002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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