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下达我市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东津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装配式建筑400万㎡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你们(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任务绝对数和任务相对数两项指标均须完成的“双控双达标”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东津新区规划建设局要结合发展目标和本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计划,领导挂帅、亲抓严管、明确分工、定期调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引领,提高发展水平
要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文件精神,提高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水平。要合理布局和建设生产基地,实现产供平衡、产用匹配、产研结合目标,提高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要严把项目立项和落地关口,严格实施区域和范围内项目管控,严守质量安全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适配度,提高市场化发展水平。补齐基地、项目、技术、人才短板,强化政策、措施、项目、监管落实,促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稳步发展。
我市重点发展区内新供应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建设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及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新供应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建设装配式建筑。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做好装配式建筑发展跟踪问效;要主动梳理、指导企业申报和享受各类相关支持政策,支持装配式项目参与各类奖项评选;要大力培养装配式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和示范项目发展。
三、落实项目,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和建筑企业要建立“专人负责、权责清晰、渠道通畅、数据精准”的装配式统计工作机制,落实好装配式项目(见附件2)、产业基地(见附件3)双月报制度,全面细致搞好统计,做到应报尽报、漏报补报、及时上报,报送信息将作为统计各地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应用比例的依据。要大力宣传本地创新举措,及时报送本地工作推进和特色亮点工作,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推进装配式发展。
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全面、准确地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于每双月20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展情况表报送市住建局。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和科技科 曾维剑
联系电话:0710-3235561
邮箱:190823108@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全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
2.襄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双月统计表
3.襄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双月统计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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