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22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336”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持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培育产业人才队伍,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模式,守住质量、环保、安全底线,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提升发展质效,推动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经济指标
(一)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2%或者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努力争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实现零突破。
(二)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年新开工建设8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
二、重点任务
(一)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结合疫情趋势变化,科学精准抓好建筑业疫情防控,落实“四早”措施,严防扩散风险。
(二)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控力度,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0.4人/百万平方米,且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落实市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禁现”规定,逐步扩大“禁现”区域。
(四)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建设管理。
(五)推进“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模式。
(六)大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力争推荐1个工程参评天府杯、1个以上工程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
(七)持续推进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治理。
(八)推动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九)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活动。
三、工作举措
(一)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落实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人才培育奖励政策。积极吸引市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迁入,加大对市内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支持力度。支持、引导和鼓励不同所有制建筑企业股权改革,形成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鼓励大型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市内民营企业间技术协作、项目合作,参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指导企业用好四川建筑业发展服务平台,建立“走出去”发展推进机制。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指导、服务和协调。
(二)继续扩大专业主体规模。结合我市劳务企业规模优势,加快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建筑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鼓励优势明显的中小微建筑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形成我市建筑业专业作业竞争优势。
(三)实施建筑工人产业队伍建设工程。落实中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政策,支持引导建筑企业加快自有技能工人队伍培育,促进建筑产业工人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形成建筑产业工人输出规模化、技能化模式。结合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新技术发展,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职业教育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产业队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专业化人才,特别是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我市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开办装配式建筑课程以及开设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相关专业。
(四)推进遂潼一体化发展。持续开展推进遂潼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落实遂潼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加强两地沟通交流,优化两地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施工等企业进入对方市场的相关手续办理。积极探索两地施工、监理等企业参与当地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配套政策,加大建筑市场开放力度。
(五)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落实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从项目立项、概算批复、规划方案、施工设计等环节,加大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技术在农房建设中应用。引导培育装配式建筑区域性骨干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装配式设计、施工企业和产业工人,助力实施建筑领域“双碳”发展。
(六)加快推行智能建造。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中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发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流程应用的牵引作用,打通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过程。鼓励引导大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为智能建造相关技术方案和发展路径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激发企业开展智能建造创新创业的活力。
(七)推进建筑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产业基础分析研判,指导船山区落实中心城区建筑材料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高效配置。吸引科研、建材、施工、勘察设计、构件生产等优质企业入驻园区,发挥产业园区聚集作用,培育一批建筑材料产业骨干企业。积极打造省级建筑产业园区建设,争取将我市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四川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工程。鼓励我市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大智能装备和机械开发与应用,建设一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开展部品部件生产质量能力评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八)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加大《遂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执行力度,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化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优化完善联合验收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九)加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准确界定业主单位、运维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各自对项目的监管职责,在项目申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面规范项目招标、施工过程、验收交付、运维管理等活动。试点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引导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创新。将项目安全管理评价纳入评先评优,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升农民工支付保障水平。
(十)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实施信用惩戒,依法移交建设领域违法线索。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推动招标制度创新改革,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加快电子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治理,进一步整治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标准不严、资质申报造假等问题,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十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督导年”季度暗访,推进智慧化工地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垂直起吊设备、防高坠专、扬尘防控、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强化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监管、“四不两直”常态化检查。
(十二)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类保证金多元化、差异化缴存规定,规范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应用,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要求。
(十三)加强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指导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施工作业管理,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要求,严控施工现场污染物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十四)规范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加快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专项规划。持续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提升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积极开展绿色环保达标搅拌站星级评定,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动实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禁现”区域新开工项目“禁现”管理力度,落实中心城区“禁现”规定,逐步推动全市区域全面“禁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引导预拌砂浆企业结合市场需求,立足科技创新,促进多元发展,合理调整产能,构建行业发展的配套软硬件。
(十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编制《遂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督促辖区落实建筑垃圾堆场及资源化利用中心选址。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招标,指导辖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实施。督促、指导辖区在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实施前做好临时建筑垃圾堆场(暂存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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