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作为一个专门术语被工程建设行业广泛使用是在2002年由美国建筑师JerryLaiserin提出的。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乔治亚理工大学建筑与计算机学院的查克伊士曼博士(ChuckEastman,Ph.D.)就提出了BIM的概念。目前,有关BIM的定义有很多种版本,美国的McGrawHill建筑公司在其2009年的一份名为“TheBusinessValueofBIM”的市场调研报告中将BIM定义为:“BIM是利用数字模型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这是比较简练的定义。
FIC(FacilitiesInformationCouncil,国际标准组织设施信息委员会)对BIM是这样定义的:“BIM是在开放的工业标准下对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及其相关的项目全寿命周期信息的可计算、可运算的形式表现,从而为决策提供支持,以更好地实现项目的价值。”另外又在补充说明中解释道,“建筑工程的信息模型将所有的相关方面集成在一个连贯有序的数据组织中,相关的电脑应用软件在被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获取、修改或增加数据。”
我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处长贾抒也曾对BIM作出了这样的解释:“BIM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美国国家BIM标准中对BIM的定义是:“BIM是一个设施(建设项目)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表达,为该设施从概念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利益相关方通过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以支持和反映其各自职责的协同作业。”相比较而言,这是比较完整的定义。
总之,BIM的核心就是利用3D建模技术建立起建筑工程项目的三维模型,同时为它添加完整的、实际的工程信息,使之成为一个包含有设计意图、项目资料、施工信息、材料信息及设计管理数据等方面信息的信息化的三维实体。以这个信息化的三维模型为基础,通过对项目信息的收集、交换、管理、存储和更新,为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参与方提供及时、准确、足够的信息,用以支持不同阶段之间、不同项目参与方之间以及不同应用软件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使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得到合适的信息,最终实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以及工程建设行业持续不断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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