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为主导主体。参考BIM应用模式,从其BIM应用模式理论上分析,也可参考传统项目,可从业主方自建、咨询辅助两方面考虑,构建业主方驱动的EPC项目BIM技术应用管理模式。当然,无论是自建模式还是咨询辅助模式,都可应用项目全寿命周期。但是考虑到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在管控特点,总结下来业主方在EPC项目不同于传统模式需要日常进行管理,其管理是通过前期对项目的深入研究,再通过合同等方式进行项目总体管控。基于从实践应用角度,业主方想利用BIM技术对EPC项目进行信息管理,也需通过合同等方式规定,要求总承包方应用BIM技术。将这种应用模式定义为:业主方要求,总承包方驱动。将上述三种应用管理模式,进行归纳总结。
1、业主方驱动,业主自建模式
业主自建模式,是业主指定BIM团队与EPC总承包方相关人员(设计人员、采购、施工管理人员),共同组建BIM中心。BIM中心是一个信息输出与反馈信息协调中心。图1业主自建模式,反应的就是此情况的应用模式,该模式是个循环管控模式。首先通过BIM中心得到BIM信息模型,该信息模型能应用于各阶段项目管理。当在后期采购、施工、运维管理有问题时,将问题反馈给BIM应用中心,在BIM应用中心协调决策之后,更新原有BIM信息模型并及时再次应用BIM技术指导。
2、业主方驱动,咨询辅助模型
业主方驱动,咨询辅助模型,是业主方与BIM咨询单位签订合同,通过BIM咨询单位来管理BIM应用。图2咨询辅助模式,反应的就是此情况的应用模式,该模式是个循环管控模式。首先通过EPC总承包单位出具二维设计图纸,然后BIM咨询单位根据二维设计图纸进行模型进行三维建模,形成BIM信息模型,该模型同样可以应用各阶段BIM应用。当后期、采购、施工、运维管理出现问题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EPC总承包单位相关人员,更新二维图纸、更新BIM信息模型,并及时应用BIM技术指导。
3、业主方要求,EPC总承包单位驱动
业主方要求,EPC总承包单位为驱动主体。这种模式类似于总承包方驱动(施工单位),但又不同于总承包驱动。类似是在在总承包方内部的流通组织一样,但是总承方驱动仅在总承包流通,并不流通于运维管理。且总承包方驱动并不受业主方单位管控。对于总承包单位来说,在总承包方驱动的情况仅需满足自己内部使用。而业主方提出,总承包为驱动主体这一模式,其BIM技术应用被业主方管理,其应用点需要满足业主需求,模型需流通至运维管理阶段,甚至业主方的其他要求。
图3,表示的就是这种模式。该模式下,BIM中心由EPC总承包方人员组成,BIM过程信息模型由BIM中心产生。业主方BIM技术管理小组应该含BIM专业人士,及业主方“代表”(对现场具体情况由一定了解)。流程图蓝色实心箭头所流通区域,是模型在EPC总包单位内部应用的情况。流程图黑色虚线箭头所流通区域,是业主方对BIM应用的管控。流程图黑色实心箭头所流通区域。是运维管理。且在每个流通区域,都是循环管理,前两个流通区域完成后,才能进入运维管理区域。通过业主方BIM技术管理小组考察,对每阶段的EPC总承包方BIM应用情况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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