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要素保障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通知
合建〔2022〕7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防疫不松懈、建设不停歇”的决策部署,为加强要素保障,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新建项目开工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开展“不见面”审查、备案。办理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施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可按照“基坑、地下、地上”三个阶段分别申请。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延时服务、周末服务等。
二、相关资格证书合理延期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2022年3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其有效期统一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对因疫情隔离或封控的专业技术执业人员,企业可安排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
三、保障建设项目用工需求
按照合防〔2022〕30号文件要求,建筑工地全面解除封闭管理,保障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完善建筑劳务人员共享调剂工作机制,畅通劳务人员供需双方信息交流渠道,充实劳务人员资源共享信息库,推进劳务企业间合作,促进劳务人员有序调剂,保障我市建设项目用工需求。
四、兑现建筑业奖补政策
加快合肥市支持建筑业发展政策2021年度“事后奖补”奖励兑现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扶持建筑业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力争5月底前兑现完毕。
五、包保服务重点建筑业企业
成立包保帮扶工作组,会同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统计部门对全市一季度增速下滑严重或速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重点企业,开展上门包保服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推进等难题。
六、搭建项企、银企对接平台
会同房产部门召开开发企业—本地施工企业合作对接会,帮扶本地企业承揽项目。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见面会,帮扶重点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等的违法行为,在按照免罚程序,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做出不再违法的承诺后,免于行政处罚。
八、统筹做好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落实落细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各项举措,严格用工管理,工地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建筑市场实名制平台管理;强化安全教育,严厉打击违章,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核酸“一周双检”不漏一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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