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BIM的概念就已被提出,其提出者名为查尔斯伊斯特曼教授,在他的定义中BIM是一种建筑构件参数化建模技术, 基于所建立的建筑模型,能够实现对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的集成与共享。
BIM与传统的依托于CAD的二维平面模型区别较大,建筑信息模型包含了建筑工程项目所需的全专业、全阶段的建筑构件信息、功能要求等。各利益相关方可通过信息集成化的模型实现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同。
BIM以所建立的三维数字化模型为载体,基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集成建筑构件几何参数与属性信息、项目各个阶段需要或项目产生的数据信息,形成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信息库,且这些信息大多与建筑构件、设施等已形成关联关系。因此,以三维数字化模型为载体的工程项目信息库为工程项目搭建了一个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高效协同。
美国发布的国家BIM标准对BIM的定义进行了如下阐述:“BIM是对设施或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与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BIM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某一设施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有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设施或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对建筑信息模型进行信息的插入、修正、提炼、上传更新等操作,分清各方责任,实现各方工作的有效协同”。
随着BIM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对其概念、内涵的理解发生了一些变化。Jerrylaiserin教授在其研究中指出BIM可被视为一种业务流程(Businessprocess),而BIM工程实践则可视为在工程项目中应用该流程并使其自动化的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由某个软件商所研发出的“软件技术”。综上,BIM可理解为将包含项目全阶段、全专业构件信息与项目所需信息的三维数字化模型运用于工程项目中的一个过程。通过在工程项目中对建筑信息模型的合理使用,可实现项目绩效的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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