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明确推进BIM应用的发展目标,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这次的指导意见从大层面规定了建筑几方的工作,使各方在使用BIM技术为自己创造效益的道路更加清晰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有了BIM,可以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设计、施工都有了彩排的历练,直播更精彩。尽管BIM这双高跟鞋看着很漂亮,但是穿好它也非易事。目前,无论是设计企业还是施工企业,BIM的应用率都不高。原因是什么?在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组织的BIM研讨会上,专家们对此展开了深入探讨。
水土不服的商业模式
“现在的问题出在设计这边,甲方给的是设计的钱,出图的钱,没给BIM费,等于设计单位白给施工做BIM这部分的工作。所以为什么说上海那个政策可操作性更强一些,因为他有配套的方法。”中建政研BIM专家在研讨会上直言, “这是一个商业模式问题,以我在国外做过的BIM项目来看,从合同上说国外项目和我们国内项目区别很大,我们的合同是总价合同,国外合同是开口合同,是单价合同,工时增加时会增加费用。这两种合同导致的不同结果是,国内设计院没有优化设计的积极性。而国外却有这样的积极性,在这样的激烈机制下,他们会不停优化设计,从而发挥了BIM的优势,即可视化、精细化。一旦产生这样的需求,用BIM是必然的,因为不用这个做不了。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商业模式问题。而且国外业主会请一个专业咨询团队,咨询团队的规模不比设计团队小。而且和设计团队专业程度一样,是一对一对接的,项目启动的时候这方面的文件也比较全。把用什么软件,用什么接口,二维用什么图等等细节都会给出规定。”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梁舰
对此,中建政研中心主任梁舰总结道:“从施工企业来讲,很现实的问题是谁出钱去做BIM?从收益方来看,业主是运用BIM最大的收益方,如果把实体建成之后再拆掉,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如果业主出这笔钱,而且做出的作品对他效益非常的大。比如万达他的楼盘为什么卖得那么好,设计在里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另外一个问题是,业主方请设计方做BIM后,知识产权归谁?知识产权属于设计院,业主方可以通过付费获得在这个区域的使用权,业主方只要不把这个设计做这个项目以外的事,可以把这个设计交给其他建筑施工企业。这样就解决了知识产权的问题。”梁舰开出了一剂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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