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22年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5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及应用,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我省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企业及科技研发类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5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5条(或年生产不少于6条),科技研发类企业(单位)主持不少于2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二)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能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施工类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工艺工法、达到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三)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填写《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附件1),制作《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附件2),填写《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3),报县级住建部门初审,县级住建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报市级住建部门复审;市级住建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报我厅审查并发布;贵安新区申报企业(单位)经贵安新区住建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报我厅审查并发布。
(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四、其他
(一)纳入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企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二)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对已获得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复核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对已经不能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停工、停产企业,我厅将进行评估,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间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撤销生产基地资格。
联系人:段莉
联系电话:0851-85360129
邮 箱:gzjzjnkj@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2712室
附件:
1.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
2.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
3.申报单位承诺函
4.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企业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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