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建科函〔2022〕68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安徽建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列入第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应加强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总结和推广,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基地的监督和指导。我厅将依据《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
附件:第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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