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检查的通知》(梧建〔2022〕580号),我局组织2个检查组,于2022年9月26-28日对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随机选取了15个在建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7个、商品住宅工程项目8个,重点对各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共发出整改建议书、整改指令书15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到位,未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二、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中未明确可再生能源利用形式或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与实际不符。
2.部分项目未提供外窗开启面积报告书。
3.部分项目节能计算报告与节能专篇内容不一致。
4.部分项目工程做法表中的构造做法与节能专篇不一致。
5.部分项目外墙平均热工特性未计算梁、柱。
6.部分项目未提供节能专篇、计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以上问题反映出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时虽能把住强制性标准的关,但在细节上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错漏,以及同一套施工图不一致问题。
(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项目现场施工屋面保温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2.部分项目未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及节能材料进场检验情况。
3.部分项目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例如:缺凸窗顶板做法、公建等的做法,复检项目缺项,施工工艺流程缺漏、节能材料不清等。
4.部分项目的节能材料检测报告中未见传热系数等节能数据。
5.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节能公示牌中的节能材料与图纸不符。
(三)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现场未提供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备案表。
2.部分项目现场未提供环评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场地噪声模拟分析报告、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噪声报告、楼板隔声报告、住区热环境报告书、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等作为得分支撑。
3.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中楼板隔声做法与工程做法表中楼板隔声做法不符。
4.部分项目噪声报告、隔声报告、采光达标率报告书中围护构造与节能计算报告不一致。
5.部分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个别指标评分项得分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个别评分项未能满足。
(四)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5个检查项目均在主体施工阶段,未涉及绿建专项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发出整改建议书、整改指令书,请各县(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逾期不报送整改材料的,视为拒不整改。对于拒不整改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要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建设管理,加强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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