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淄博等4市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
鲁建节科函〔2022〕12号
淄博、济宁、日照、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市关于申报山东省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文件及试点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等文件要求,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着力发展智能建造产业,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推广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提升工程建造效率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要认真落实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制定试点目标任务清单,明确试点工程项目,着力打造一批样板工程、标杆企业,尽快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
三、要做好总结宣传,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各市要每季度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对各试点城市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试点目标完成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技术产品创新情况、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等,对好的经验做法、项目案例将予以全省推广,对试点进度滞后、成效不够明显的城市将加强督导。
试点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沟通联系。联系人:陈恒亮、国诚,电话:0531-51765145、51765140,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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