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市场态势调研分析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
为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装配式建筑市场态势调研分析的通知》(厅头〔2023〕384号),决定在全市开展装配式建筑市场态势调研分析,调研内容主要为建筑安装工程增量成本情况等。请各区选取至少2个装配式建筑项目(1个公共建筑、1个居住建筑)并填写《装配式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增量成本调查表》(详见附件)。
各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调研内容填报,并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将报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市城建局联系人:朱 琴 电话:027-85751318
邮箱:1585917324@qq.com
省住建厅联系人:梅耀辉 电话:027-87250226
附件:装配式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增量成本调查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装配式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增量成本调查表
附件
装配式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增量成本调查表
填报说明:
1.此表填报的装配式建筑仅限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不包括钢结构、木结构工程。
2.此表按单栋建筑信息填报,所选项目应具有代表性。
3.“资金来源”包括:国有投资、民营投资。
4.“装配率”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5.“预制率”指梁板柱墙楼梯飘窗阳台等主体结构中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按混凝土体积比计算。
6.“结构形式”包括: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采用其他结构的,可按实际结构形式填报。
7.“承包形式”包括:施工总承包(构件非自供)、施工总承包(构件自供)、工程总承包(构件非自供)、工程总承包(构件自供)。
8.“预制构件类别”包括:(1)水平构件:叠合板、空调板、预制楼梯、预制梁、预制阳台等;(2)竖向构件:预制剪力墙、预制柱、预制飘窗等。
9.相关主材价格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信息价及实际采购价,按除税价格填写。“二、装配式建筑建安工程增量成本”中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部分,按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测算。
10.垂直运输机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机械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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