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装配式内容如下:
2.2装配式建筑
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把钢结构作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2017年6月发布《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7〕13号),要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办公楼、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排不低于20%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规模化示范;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明确配建不低于20%的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在2020年底前,对手续完备新开工建设的城镇钢结构商品住宅、农村居民自建钢结构住房项目以及其它达到国家和省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装配式住宅建筑,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100元/平方米补贴。
装配式建筑配套产业发展迅速,目前有产业基地三个:河北中铁沧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渤海新区新材料园区,占地面积249.66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年生产装配式混凝土PC构件能力30万立方米;大元集团钢结构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园区位于沧州市沧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共规划4条室内生产线和1条室外加工线,目前已完成轻、重钢各一条生产线,年产7万吨各类轻、重钢构件;沧州建投元达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沧东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0亩,厂房面积26677.9平方米,年生产钢筋桁架叠合板、保温外墙板、内墙板等混凝土预制构件能力12万立方米。
2020年上半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120.47万平方米,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22.11%。
3.2.2装配式建筑
(1)规划期目标:
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中心城区达到35%;建设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020到2022年,每年新建不少于5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2)远景展望:
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持续提高,装配式建筑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走在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前列。
4.2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
(1)分类有序推进,划定重点示范区
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办公楼、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排不低于一定比例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规模化示范;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原则上全部使用装配式建筑;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对应该选用装配式建筑的,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作为规划条件予以明确;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明确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要求,划定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推行装配式建筑重点示范区。
(2)提高设计能力,发展标准化部品部件
强化对装配式建筑设计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设计单位应用成熟通用设计软件,加强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协同,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采用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集成设计方式。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统一产品品种和规格,实现标准化生产;引导设备制造企业研发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提高自动化和柔性加工技术水平;建立完善部品部件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
(3)优选适宜结构体系,推广成熟技术
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结构体系。居住建筑优选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优选钢结构体系,农村建筑优选轻钢结构体系。在住宅中重点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技术体系、公共建筑中重点推广钢结构技术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精细化和一体化,装配式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和模数化,支持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逐步建立部品构件生产、安装和维护的可追溯信息记录。推进多种建筑技术的融合发展、集成应用。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装配化装修,形成具有本市发展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4)培育龙头企业,推行工程总承包
支持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成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重点支持河北中铁沧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大元集团钢结构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园区和沧州建投元达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产业基地发展,组建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组成的产业联盟,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联动发展。考虑到对雄安和天津相关产业的支持,在任丘市、青县及黄骅市重点培育新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行工程总承包,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及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5)推动装配式建筑信息化,采取措施提升施工水平
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各专业的协同能力,加强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等各环节的配合,实现产业链各环节和建造、运营各方主体的数据共享,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鼓励施工企业通过研发满足结构安全需要并易于施工的高效连接技术、适合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的设备和机具、编制施工工法和创新施工组织方式等手段,不断提高施工水平,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建筑安全性能。
5.2装配式建筑
5.2.1主体结构
梁、板、楼体、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的装配率达到80%以上;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可采用预制竖向构件、预制组合部件、组合成型钢筋制品、高精度免拆模板等现场浇筑;施工现场预制部品部件浇筑完成后,模板立面垂直度、外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5.2.2围护墙和内隔墙
围护墙从设计阶段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采用保温隔热与结构一体化、保温隔热装饰与围护墙一体化,实现多功能一体的“围护墙系统”。内隔墙从设计阶段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在管线综合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墙体与管线的集成以及土建与装修一体化,形成“内隔墙系统”。
5.2.3装修与设备管线
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装修,室内装修减少施工现场的湿作业。建筑的部件之间、部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采用标准化接口,设备管线进行综合设计,减少平面交叉,采用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系统分离技术,满足维修更换的要求。设备管线穿过楼板的部位采取防水、防火、隔声等措施,并与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可靠连接。
5.2.4全过程管理
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采用以BIM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通过BIM技术建立参数化信息模型提高建设效率和建筑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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