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建设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月度通报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3060”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福田区“零碳示范区”建设,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工程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常态化开展福田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2023年5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月共组织开展绿建节能专项现场检查工作6项/次。按项目类型分类,公建6个;按绿色建筑等级分类,1个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深圳铜级实施,5个项目按照国家二星级或深圳银级实施。检查共提出意见64条,发现违反强条数6项次,对6个项目下发检查意见书。
二、存在问题
(一)设计文件质量方面
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设计不严谨,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相关措施未如实反映在施工图上等问题,如“东关科创大厦主体工程”宿舍部分东西向外窗不满足外遮阳系数小于0.8要求,违反《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4.0.10条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45-2018)5.3.1条。
(二)工程施工现场方面
一是“水围承翰商务大厦主体工程”现场资料缺失严重,抽查文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不符;二是“恒大珺睿大厦”未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未进行外保温工程现场安全评估,违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4.2.3条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ZJG 31-2010)3.2.3条,且该项目商业办公幕墙可见光透射比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违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5.2.2条;三是“福投控大厦项目工程”门窗、幕墙未检先用,违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5.2.2与6.2.2条;四是“大悦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1B裙楼夹胶玻璃传热系数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违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5.2.2条。
三、整改情况
此次检查除“东关科创大厦主体工程”按时提交整改外,“水围承翰商务大厦”、“大悦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恒大珺睿大厦”、“福投控大厦项目工程”、“福田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在截止时间前仍未针对意见进行整改回复或整改未到位。
本次对上述违反违反强制性条文及部分项目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每月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列入专项检查计划,加大检查执法频次,在后续验收环节对存在违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未整改完毕不予竣工备案,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严肃处理。
请辖区各项目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严格对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自查。
特此通报
附件:福田区2023年5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受检项目清单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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