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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厦门市关于征集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产业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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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

关于征集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产业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3〕6号)等有关要求,推进智能建造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和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构建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我市决定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产业基地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试点企业

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智能建造技术创新研发和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拥有实施智能建造的专业人才队伍、专项经费投入和工作运行机制,智能建造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申报企业在智能建造软件、装备、机器人、产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的产研工作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突破及成效。

2.试点产业基地

申报产业基地为厦门市装配式构件生产厂或综合性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应至少在应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中有一项及以上探索应用,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14日。

二、申报程序

单位或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局评审公布。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产业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在申报受理时间内将申报表(盖章)和支撑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局建筑业处邮箱jsj_jzyc@xm.gov.cn。

(二)评审公布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的企业、产业基地纳入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库,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纳入试点企业、产业基地的,市建设局将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2-8123086

电子邮箱:jsj_jzyc@xm.gov.cn

报送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楼1314室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0625.docx

附件2.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产业基地申报表0625(2).docx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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