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建筑网
更专业的BIM技术学习网站!


装配式政策|《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免费的Ai上线啦!
BIM建筑网自主研发,你想要Ai功能都在这里!
Ai·提升效率 技术答疑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求《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 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工业化、智能化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9月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住建局。

联 系 人:曾维剑

联系电话:3235561

电子邮箱:190823108@qq.com

邮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5号

邮政编码:441000

附件:1.《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2.《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关于《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编制说明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升级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1年9月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提出了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加大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培育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建筑业转型升级聚势赋能。

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升级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襄阳市和宜昌市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执行方案。在收到文件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专班,编写了《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初稿),并在2023年6月2日,召开了专家讨论会,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修改形成了《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8日,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形成《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编制依据

《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升级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省厅文件明确的目标节点要求,明确了到2025,我市智能建造的主要发展方向和总体目标。分为夯实基础阶段、发展完善阶段和巩固优化阶段,以装配式建筑为主,围绕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着手,以新技术、新产品为载体,逐步推动我市建筑行业的智能化转变。其中,明确了到2025年,新建重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BIM模型建模率要达到9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智能工地覆盖率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全市采用智能建造及相关技术的试点项目累计不少于10个;全市范围内建筑工业化相关的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完成率100%。

(二)明确了重点工作,共8条。

根据省厅印发湖北省升级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中选取了8个重点发展方向,作为试点期重点推进工作。

1.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厅下发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以全产业链发展为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文件,明确政策条款执行措施,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出台相应监管办法,完善监管体系,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严格落实项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依托本市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体系,结合绿色建材、新型墙材及新型施工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与之配套的检测和监管体系,试点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智能家居”的低能耗住宅项目,勇于探索,敢于尝试,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到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40%以上。

3.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以提高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为重点,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鼓励发展BIM技术、智能施工、智能运维等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建造机器人,加大BIM技术在市政、水利等行业的应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使用、推广、引进、研发智能建造设备,促进建筑产业提质增效。

4.打造示范工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智能建造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探索,总结推广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促进全市智能建造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带动整个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5.创新管理体制。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工厂项目立项、图审、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应用,重点鼓励BIM技术、物联网等技术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应用,提高监管效率。

6.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以提高部品部件自动化生产为导向,鼓励已建成的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改造升级现有产线。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对符合智能建造升级提质的基地,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7.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与本市各大高校的合作,搭建学校、企业、项目三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打通“产学研”瓶颈,鼓励校企联合,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实训基地,确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能有发挥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推广效率。每年公布并推荐一批优秀的科研成果,提高研发积极性。

8.培育专业人才。依托我市各类大专院校,出台政策,鼓励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课程,源源不断地培养行业需要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协会、企业搭建智能建造相关证书的考核平台,针对智能建造的关键工序开展统一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本市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发展质量。

(三)保障措施,共2条。

根据我市前期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经验,在推动智能建造上,按照装配式建筑推广经验,编制保障措施。

1.加强土地保障。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建筑机器人等相关产业基地及示范项目的建设纳入规划、优先安排用地,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审批。

2.完善奖励措施。对符合智能建造的项目,在其造价、招投、容积率、土地出让金、贷款、税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共8条。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智能建造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设置在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年度计划,根据落实推进情况。

2.强化工作责任。智能建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我市智能建造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进智能建造与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共同发展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各地政府的主观能动性,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动发展。

3.强化技术指导。组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专家库,专家库人员为涵盖BIM应用、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建筑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专家团队,负责相关技术评审和服务指导工作,并参与相关技术文件、规范、政策的编制和审查。

4.强化监督落实。建立行业发展评估机制,定期对市级相关部门推进智能建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制定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落实。

5.加强宣传推广。建立集政府、媒体、企业、行业协会与公众“五位一体”的联合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智能建造领域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及成果推广。强化业内交流与合作,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加强跨地区跨领域交流,推进开放合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附件2

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和《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建筑行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试点工作目标

将智能建造作为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以本次试点期为契机,重点推进BIM、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初步实现建筑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构建适合襄阳城市建设和未来发展需求的智能建造模式。

2023年,夯实基础阶段。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主,推进建筑业向智能化转变,围绕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我市相关企业加大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建重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BIM模型建模率达到60%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智能工地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初步完成BIM审图平台建设,成立智能建造协会。

到2024年,发展完善阶段。重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智能建造项目比例。借鉴深圳地区先进经验,选择技术领先、方案成熟、适应面广的新型建造技术,利用示范项目对新技术加以宣传、推广。充分开发BIM模型的延伸应用,加大在施工、后期运维等应用场景的应用,为全寿命BIM监管提供基础。加大BIM在市政、水利项目的应用力度。新建重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BIM模型建模率达到7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智能工地覆盖率达到50%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全市采用智能建造及相关技术的试点项目不少于5个;全市已建成的生产基地开始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形成智能建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名录,并出台相应政策加大推广力度。

到2025年,巩固优化阶段。基本实现智能建造项目从立项、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流程协同发展,全市建筑业基本普及BIM应用,数字化监管体系基本完成。新建重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BIM模型建模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智能工地覆盖率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全市采用智能建造及相关技术的试点项目累计不少于10个;全市范围内建筑工业化相关的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完成率100%。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住建厅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以全产业链发展为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文件,明确政策条款执行措施,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逐一出台解决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科学、合理的发展格局。出台相应监管办法,完善监管体系,确保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经信局)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严格项目立项、土地供给、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管控,保证项目落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及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新供应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建设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正向设计、协同设计及部品部件库建设,避免二次拆分设计,提高项目设计整体性。加快建设相适应的检测能力,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顺利推进。试点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智能家居”的低能耗住宅项目,勇于探索,敢于尝试,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到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三)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以提高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为重点,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探索建筑产业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发展BIM技术、智能施工、智能运维等技术,扩大智能建造产业覆盖面。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建造机器人,加大BIM技术在市政、水利等行业的应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使用、推广、引进、研发智能建造设备,促进建筑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打造示范工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特色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促进全市智能建造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带动整个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科技局)

(五)创新管理体制。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工厂项目立项、图审、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应用,重点鼓励BIM技术、物联网等技术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应用,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以提高部品部件自动化生产为导向,鼓励已建成的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改造升级现有产线。加大对自动化流水线、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应用,有效替代人工,实现安全、高效、精确生产。加大生产过程中人员、设备、原材料和环境之间的数据连接,采集生产数据,将生产过程数字化,结合大数据分析,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对符合智能建造升级提质的基地,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科技局)

(七)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与本市各大高校的合作,搭建学校、企业、项目三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打通“产学研”瓶颈,鼓励校企联合,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实训基地,确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能有发挥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推广效率。每年公布并推荐一批优秀的科研成果,提高研发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八)培育专业人才。依托我市各类大专院校,出台政策,鼓励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课程,源源不断地培养行业需要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协会、企业搭建智能建造相关证书的考核平台,针对智能建造的关键工序开展统一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针对BIM应用技术、智能建造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本市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保障。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建筑机器人等相关产业基地及示范项目的建设纳入规划、优先安排用地,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审批。

(二)完善奖励措施。在推进装配式建筑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励措施和力度。对应用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产品的项目,一律实行以下奖励措施:

1.其相应造价增加部分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

2.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3.一律推行单栋建筑地上计容面积3%容积率奖励;

4.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按规定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5.凡购买住宅类的,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及借款人还贷能力的前提下,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规定比例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且资金计划发放时优先考虑;

6.提供相应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在信用评价和招投标方面予以支持,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评优评奖,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智能建造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市金融办、汉江国投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地方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反馈问题,重点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推进行业发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智能建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我市智能建造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进智能建造与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共同发展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明确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各地政府的主观能动性,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动发展。

(三)强化技术指导。组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专家库,专家库人员为涵盖BIM应用、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建筑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专家团队,负责相关技术评审和服务指导工作,并参与相关技术文件、规范、政策的编制和审查。

(四)强化监督落实。建立行业发展评估机制,定期对市级相关部门推进智能建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制定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落实。

(五)加强宣传推广。建立集政府、媒体、企业、行业协会与公众“五位一体”的联合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智能建造领域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及成果推广。强化业内交流与合作,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加强跨地区跨领域交流,推进开放合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微信公众号:xuebim
关注建筑行业BIM发展、研究建筑新技术,汇集建筑前沿信息!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赞(0) 打赏
BIM建筑网 » 装配式政策|《襄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BIM建筑网,更专业的BIM技术学习网站!

关注建筑新动态,分享建筑新技术

联系我们关于BIM建筑网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小编吧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扫码登录

微信「关注」,快捷登录
扫码关注后会自动登录
注册登录代表您已同意《用户许可协议》
账号登录 | 其他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账号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