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3〕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渝建勘设〔2022〕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经研究,现将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试点项目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有关政策、技术文件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项目要结合项目实际,编制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内容、组织架构、建筑师权责、阶段实施要点、保障措施等有关内容,及时梳理、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认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
附件: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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