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为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加大对招商项目的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29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扶持建筑业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业企业申报的鼓励做大、鼓励做强,鼓励入驻、装配式建筑项的材料审核。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鼓励拓展材料审核,并按照申报奖励政策的企业名单,核定每户企业新增财政贡献数额。
(三)市财政局负责审核申报资金奖励数额,审核计算市本级实际留成金额,确定奖励资金数额。
三、划分时间
资金奖励兑现政策分年度原则,统一时间一次性申报。
四、企业申报材料
(一)鼓励做大提供材料:
1、资质升级: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
2、建筑业产值奖励:统计局四季度报表,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
(二)鼓励做强
提供材料: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项目验收证明、建设面积核定证明。
(三)拓展奖励
提供材料:1、建筑业企业所承接项目均在淮北市以外,需提供完税证明;2、建筑业企业所承接项目在淮北市及域外,其所承接的域外项目在淮北市的纳税金额需提供在淮北市开具的发票扫描件及域外项目在淮纳税统计表(盖章);3、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企业申请奖励年度和上一年度本地完税证明。
(四)鼓励入驻
提供材料: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
(五)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
提供材料: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装配率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统一申报、部门受理、联合会审、公开公示”的程序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提交《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受理。
(二)审核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四)市政府批复后,市财政局拨付相应奖励资金。
六、奖励资金来源
该奖励资金纳入《淮北市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范围内统筹安排,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
七、违规处罚措施
企业在申请获得奖励后,在奖励之日起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收回奖励资金,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影响较为恶劣,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应予以收回奖励的。
附件:
1.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表
2.淮北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批流程图
抄送:市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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