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力推行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实施意见
(龙建筑〔202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我市市政工程建造方式转型升级,提升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提倡市政工程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以龙岩中心城市为重点推进区域,政府、国有投资的市政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到2024年,我市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取得一定突破,培育至少2家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市政预制部品部件产品,推广3种以上市政预制部品部件产品,推动实施一批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试点项目。
到2026年,初步形成我市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力争全市有条件的市政工程全面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重点领域。推动道路、桥梁(含人行天桥、高架桥)、隧道(下穿隧道)、管廊等市政工程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符合下列类型的市政工程作为重点领域,积极推广使用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
1.桥梁工程的梁、防撞设施以及下部结构中墩高小于15米的墩柱、盖梁;
2.人行天桥地面以上主体结构;
3.隧道工程的预制管片、采用钻爆法施工的隧道仰拱;
4.道路工程中的防撞护栏、路缘石、检查井、过街通道、混凝土人行道板和栏杆、挡土墙、电缆沟、配套管网;
5.地下管线使用的预制综合管廊;
6.沉井式地下停车库;
7.水务工程的净水厂、污水厂水处理单元、河道生态坡岸砌块、管渠检查井、集水井、排水箱涵、小型一体化泵站。
(二)完善产业配套。大力支持既有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发展,培育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自动化水平高的市政工程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龙头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形成以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核心、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鼓励完善市政预制部品部件产品品种和规格,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优化物流管理,合理组织配送,保证产品质量,推动预制构件标准化、集成化、轻量化、智能化发展,逐步形成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三)培育市场主体。在市政工程装配式建造项目中,推行与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建设模式,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进一步转变工程建造理念,发挥设计单位技术引领作用,提升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等专业协同设计能力,推行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一体化集成设计。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项目在单独施工招标时,招标控制价超过3000万元的,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主要预制部品部件供应商,鼓励择优选择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招标人应当合理设置投标业绩指标,并保证市场充分竞争。
(四)鼓励产品研发。推动安全适用、成本可控的市政工程工业化技术市场化应用,鼓励开展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课题攻关,积极推进校、企、科研单位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市政工程部品部件配套技术。鼓励有条件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根据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需求,完善市政预制部品部件产品,支持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生产。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绿色建造为方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支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企业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提高绿色建材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比例。
(五)保障工程质量。鼓励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市政工程总承包,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工业化建造的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建立健全与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精细化组织方式,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
(六)推行智能建造。在市政工程项目中的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等过程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和产业基地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逐步实现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智能化、管理网络化的全过程集成应用。深化BIM技术在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中的应用,实现市政工程部品部件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提高市政工程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引导市政工程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行智慧工地管理,建立智能施工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改良传统施工方案,实现增产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引进,推广适合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的技术和产品,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尽快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施工工法。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以及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市政工程装配式建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公众认知度。
(二)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项目评奖评优,优先评定“土楼杯”市优质工程。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和绿色低碳试点相关政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认证,推动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与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在建设领域企业综合实力排序中,将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具备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条件的企业,优先安排政府、国有投资市政项目进行试点。
(三)完善造价制度。按照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标准、技术形式和特征类别,配合省厅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预制部品部件价格信息的采集、发布,充分发挥信息价在推动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发展过程中的引导支撑作用。
(四)加强监督管理。将技术安全、提质增效、装配率高的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项目纳入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市政工程装配式建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按规定应使用而不使用部品部件的,住建部门可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重大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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