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的通知
泉建筑〔2023〕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扩充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队伍,培养我市年轻的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技术支持和智库作用,推广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创新服务等建设科技成果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应用,我局拟公开征集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市政工业化、装配式机电工程等方向)、智能建造(数字化设计、生产、施工管理、运维平台,建筑工程智能化机器人、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
二、征集范围
全省开发建设、设计咨询、建筑施工、装备制造、软件研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的有关专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严谨,乐于奉献。
2.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发展动态,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技术要求(“要求1”为必备项,“要求2、3、4”为优先项)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相关高级职称(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项目参建责任主体中的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并具备完成装配式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业绩(相关业绩需已通过施工阶段评价)。
2.在科研机构、高校等从事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学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参加过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国家、省、市级重大课题研究、行业标准(国标、省标、团标及以上)、技术规范编制或审查。
4.近三年在相关期刊发表过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或拥有1项及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发明专利;或拥有3项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的制定评审工作。
(二)参与泉州市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相关项目不同阶段实施的评审及检查工作。
(三)参与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关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
(四)作为泉州市城乡建设双碳产业学院等院校的讲师进行授课。
(五)配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设科技与建筑产业化讲堂活动、产教融合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扫描件);
(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个人专业能力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学术成果、荣誉称号证书等(扫描件);
(六)一寸免冠彩照1张。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报相关材料。申请人填写《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位候选专家,推荐单位应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住建局进行资质审核。市住建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专家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专家进行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知识考核。考核以在线视频的形式开展,考核内容包括有关政策、项目实务等(详见附件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一)我局将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信息库,对专家履职、信用、纪律、学习及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
1.在评审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故意隐瞒与受评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经举办查实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申报人、推荐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2)报送至市住建局产业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z200614z@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交通科研楼A栋1楼A127)
附件:
1.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申请表
2.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3.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知识考核内容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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