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
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的通知
琼建规〔2023〕13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2〕2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琼府办〔2023〕16号)等法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在基本建设程序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和机制,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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