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景宁畲族自治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的批复。
文件提出,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工作,从建筑节能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转变,绿色建筑实施成效明显,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于全市前列,以绿色建筑带动绿色城区全面发展,全面助力景宁“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建设。
(1)近期目标(2022-2025)
至2025年,景宁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5%;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国有)投资或者以政府(国有)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
(2)远期目标(2026-2030)
到2030年,在2025年近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景宁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中高星级绿色建筑的面积占比;其中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比达到40%;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占比达到3%。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国有)投资或者以政府(国有)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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