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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40%装配式│六盘水市拟出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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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六盘水市: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展既有农房改造,建设绿色农房。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到2025年,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先进技术,以产业基地辐射范围区域的成套产品和新技术,加快装配式补链、延链和强链产业化进程。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的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贵州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谱写六盘水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碳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六盘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城乡协同推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1.锚定绿色发展方向。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产业丰厚度。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高效利用,重点减少工业、交通、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培育壮大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产业。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湿地等碳汇能力,积极发展地质碳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按照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原则,统筹城市住房建设,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把处理遗留问题、满足现实需求同考虑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统筹起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营造社区生活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塑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和新型城市文化空间建设,处理好城市改造更新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做到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并重,把公共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协调城镇、乡村与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到2025年,形成以市中心城区为核心腹地,东援六枝、南引盘州,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夯实绿色发展载体

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留白留璞增绿,留足城市发展生态空间,建设生态绿色廊道,打造城市间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底线管控,合理控制住宅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提高城市宜居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推动城市与自然山水有机融合。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市高密度开发建设得到有效管控。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农村绿色低碳协同发展路径,统筹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的传统格局和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展既有农房改造,建设绿色农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加快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到2025年,全市农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综合考虑县域发展阶段、人口规模和主体功能,立足资源禀赋、现状基础和区位交通,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提升重点县(市)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以县域发展差异化、产业发展特色化为方向,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培育支柱产业,承接适宜产业转移,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推动钟山、高新区、双水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超过160万人,城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城镇功能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破城乡建设瓶颈,补齐绿色发展短板

6.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建设,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环境设施,确保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加氢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建设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建设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及老旧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供水官网漏损治理,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推动市政供水供气管网向城郊乡村延伸,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区域焚烧处理设施共享。统筹城乡配电网建设,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与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稳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统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集中供热替代等,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六盘水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配置。以人性化便捷化为导向,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结合人口空间分布和增长趋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便民消费服务水平。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要求,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福利、救助机构以及社区健身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和居住小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增加老年人休憩空间和儿童游乐设施,合理增设无障碍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到2025年,居民生活便利度显著提升,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城市发展安全韧性。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提高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综合评价城市发展质量和水平,精准有效治理“城市病”。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掌握设施现状底数,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实施燃气、供水、排水等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提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推进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海绵城市,完善城市排洪防涝体系。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推广采用不燃和难燃的新材料、新技术,严格新建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强化进入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大对既有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的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对危化品、燃气、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建设方式转型,优化绿色发展模式

9.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与绿色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建造方式,提供优质生态的建筑产品,推动传统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建造活动绿色化、建造方式工业化、建造手段信息化、建造管理集约化、建造过程产业化。提升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推广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推广“低碳”理念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到2025年,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标准,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成效。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引领创新工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鼓励建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节水、隔声等成熟技术产品,鼓励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应用。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先进技术,以产业基地辐射范围区域的成套产品和新技术,加快装配式补链、延链和强链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治理理念创新,提高绿色发展能级

12.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强化赋能增效,用数字经济引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出更多数字化生活场景,丰富人民群众数字生活体验。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实现“一网统管”。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建设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动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公共交通与数字化深度融合,提升载运工具、交通设施、出行服务、企业治理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分类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80%,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按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源头减量措施,全链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压实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大力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到2025年,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关制度。转变政府在共同缔造中的角色,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向基层下沉,推动政务服务走进社区。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就业、养老育幼、医疗卫生、家政、助残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推动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到2025年,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取得明显成效,多方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激发绿色发展活力

15.赓续传承历史文脉。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革命遗址遗迹等红色资源的深度挖掘和保护利用,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范畴。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完善项目审批和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打造城市活力空间。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分类施策、有效处置“净地不净”等问题,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制定实施低值低效空间盘活的产业引导、激励等配套政策,按照市场需求和政策方向调整使用功能,利用闲置楼宇、厂房、房地产停缓建项目,通过改造孵化器基地等方式,提供创新创业空间,有效盘活闲置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支持老城区挖潜扩能、升级改造,推进特色街区建设和商业步行街改造,建设多功能复合中央商务区和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市级统筹,加强总体设计,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市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产业支撑体系,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由群众评判绿色发展成效。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利用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高品质绿色建造方式推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

(五)加强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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