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进一步规范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与发展。我局组织专家组在《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襄阳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现有国内外其它先进标准及计算办法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公众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反馈意见时间截止为2024年4月26日。联系人:曾维剑;联系电话:0710-3235561;电子邮箱:190823108@qq.com。
附件:1.关于《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的起草说明
2.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关于《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由市住建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其中,武汉市达到50%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及其他被认定的国家范例城市达到40%以上。
2021年9月9日,市住建局印发《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试行期2年,急需起草新的《细则》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标准。
二、编制主要依据
《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42/T2179-2024;
《武汉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计算细则(2023)》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四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装配率计算方法。
第一章总则对于《细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术语对于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全装修、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进行了解释;
第三章基本规定对装配式计算单元、装配式建筑需满足的要求、采用的实施模式、特殊条件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装配率计算方法对于装配率计算表及表中各指标项、指标要求、指标分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附件下载: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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