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函
省住建厅科技处:
为加快推进吕梁市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建筑节能重要目标并落实好省住建厅2024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建设科技与定额工作,特制定了我市《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和工作联系表。
附件: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的绿色转型道路,坚持绿色行动全面推进、因地制宜和经济适用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
2.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7%。
3.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完成既有建筑居建节能改造30.6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6万平方米。
4.培育绿色建筑创新项目1个、实施科学技术计划项目2个。
5.登记科技成果4个。
6.培育1个标准化优秀案例、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报送率100%。
7.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5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建筑节能
1.全面落实好《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应用,确保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计入诚信档案。
3.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发展、碳达峰知识和标准技术的普及。
4.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等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
5.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二)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1.贯彻落实《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
2.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审查、公示制度,规范标识管理。
3.以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培育绿色建筑创新项目。
4.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三)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66号)和吕梁市住建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吕住建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导向,以目标责任为工作,确保装配式建筑推广与应用,推动装配式水平的发展。
(四)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研发全覆盖活动,鼓励企业和项目上报科技成果等工作。
(五)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1.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统计调查分析工作。
2.做好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管理,定期发布典型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3.完成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课题研究,完善研究成果应用。
四、加强保障
市住建局将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月报制度。明确各县(市、区)住建局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联系人,并要求每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统计报表、自查自评报告、月(年)度考评赋分表自评得分、考评附表及印证材料,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我局对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动态指导和监督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完成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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