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我省智能建造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确定曲靖市、楚雄州、临沧市为全省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明确省建投集团、省设计院集团为全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试点城市要认真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探索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发展路径、监管模式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模式,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
试点企业要高位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通过“延链、补链、强链”的形式,集聚建筑行业发展资源,积极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将智能建造融入相关产业链发展,延伸智能建造管理工作,齐抓共管,构建建筑产业生态圈,成为引领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请试点城市及时选定试点项目,2024年11月初步形成试点成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总结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经验做法,组织对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开展评估,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2024年6月30前,请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将试点实施方案(含试点项目情况)及1名在编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 0871—6432203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3日
抄送:曲靖市、楚雄州、临沧市人民政府。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