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4)修订说明
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 号)及《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文件精神,由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组织,东风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编,本地其他设计院、项管公司、建材公司等协助编制完成了《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4)》,以下称《细则》。
本《细则》是在2021年发布的《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参考了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42/T 2179-2024),结合襄阳实际进行修订的。
本次修订,共涉及9条条文的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
(一)将标准化设计纳入装配式建筑要求
对标最新的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将标准化设计纳入装配式建筑要求。标准化设计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保障。本次修订中标准化设计最低要求1分,最高可得4分。
(二)细化装配率计算表中各分项得分
对于装配率计算表中各分项得分进行了细化,更有利于装配式建筑的实施。参考湖北省地标,本次修订将竖向构件及水平构件的最低得分比例分别拓展到15%和40%,同时对子项最低得分进行同比例调整。对于围护墙与保温装饰一体化,拓展了围护墙与保温或装饰一体化的得分计算方式。对于内隔墙与管线、装饰一体化,拓展了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的得分计算方式。
(三)加大对磷石膏、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的推广力度
创新项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了磷石膏、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的推广力度。对于使用磷石膏等制品比例超过50%的,分值由原细则的1分调整为2.5分。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