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关于开展新吴区装配式建筑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确保装配式建筑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根据《无锡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会议要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装配式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装配式建筑工程在设计、生产、施工、监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新吴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包含“新三板”项目)。
三、检查内容
建设管理:检查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构件深化设计图纸是否经原设计单位确认,是否有PC图纸专项会审交底记录等。
施工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堆放、安装及连接节点施工质量等。
监理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是否编制了《装配式建筑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预制构件制作、安装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理,监理文件是否齐全、规范等。
四、检查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应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
监督抽查阶段(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将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总结通报阶段:根据专项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我站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形成通报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我站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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