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联系电话65115116,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附件:2024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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