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0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安徽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助推绿色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和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形成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城市建设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省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政策制度持续完善
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方案,并将装配式建筑主要指标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推进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升级转型。
二、产业链条协同发展
我厅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装修、运维等全产业链协同整合,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集群发展。培育了1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66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7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
三、宣传引导有效开展
我厅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降碳“专家行”技术服务活动,组织行业专家赴各地市建筑节能降碳重点项目,现场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同时,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我厅组织行业协会进社区普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知识,引导提升社会大众对装配式建筑等建筑节能降碳工作的认同。
四、人才体系逐步建立
我省积极优化装配式建筑领域相关专业结构,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增设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相关专业或方向;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参与和开展长三角地区、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以行业竞赛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
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助推绿色城市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出台支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保障装配式建筑成熟推广,有效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转型。二是推进《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完成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搭建,推动实现建筑业数字化转型。三是持续强化试点示范建设。遴选高品质、高装配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总结试点示范经验,推动提升装配式建筑社会认同度。四是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我省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张璐
0551-62871981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美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立我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作为城乡建设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效率等优势,是实施绿色发展、提升建筑品质的重要载体。
我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省级财政于2014年起设立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奖补资金,并于2017年与省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合并设立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并支持相关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标准编制、专项技术培训等配套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奖补资金3.8亿元;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DB34/T 3753-2020)、《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 3830-202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深化设计技术规程》(DB34/T 4764-2024)等一系列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
您的提案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会商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调整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重点,进一步加快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全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介会”“双创汇”等,开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对接活动,鼓励先进建筑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将积极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制订、修订,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四是加大技术政策指引。组织开展建筑节能降碳“专家行”活动,组织行业专家开展调研指导工作,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到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企业、产业基地。
感谢您对我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今后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张璐
0551-62871981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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