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决定将起步区应急消防一体化救援站项目消防综合楼等23个项目列为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创建项目(名单见附件),试点创建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施方案。试点创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试点任务和试点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同时,做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资料归集、整理,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创建任务。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完善的推进管理机制,督促试点创建项目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管和指导,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推进情况总结报告。
三、强化验收管理。试点创建任务完成后,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后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验收。通过验收的,列为试点项目并颁发证书;建成并取得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运行等认证的,视为通过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类试点项目核查验收等,适时对试点项目开展评估、动态调整。
附件下载:2024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创建项目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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