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李昭君
《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组在认真研究了国际相关标准和国内实际应用情况及考虑到与目前已执行的国内其他体系的建筑信息分类标准的协调,确定非等效采用OmniClass分类体系。
OmniClass建筑信息分类体系的组成
与一般的分类体系相同, OmniClass分类体系也包括类目体系、标记符号、注释说明等三个部分。
类目体系
由于建筑信息复杂多样,人们观察研究建筑对象的角度也各不相同,所以OmniClass分类体系采用面分法,同时在每个面内采用线分法。这种分类方法一方面能够适应建筑信息复杂多样的特点,另一方面又能够充分继承已有的各种传统分类的成果。
OmniClass分类体系由15个分类表(table)即15个分面(facet)组成,分别是:
分类表11:按功能分类的建筑实体construction Entities by Function
分类表12:按形式分类的建筑实体Construction Entities by Form
分类表13:按功能定义的空间Spaces by Function
分类表14:按形式定义的空间 Spaces by Form
分类表21:构件Elements
分类表22:工作结果 Work Results
分类表23:产品Products
分类表31:阶段Phases
分类表32:服务Services
分类表33:专业Disciplines
分类表34:组织角色Organizational Roles
分类表35:过程帮助 Process Aids
分类表41:信息Information
分类表42:材料Materials
分类表49:属性Properties
这15个分面从不同的角度对建筑领域的各种对象进行了描述和组织,它们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与其他分面联合使用。通过对这些分类表的合理取用,可以表示建筑领域的各种信息。采用“形状”、“颜色”和“材料”三个信息分类表就可以准确描述一个“红色橡皮球”。
标记符号
标记符号是建筑信息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于表示分类表之间、类目之间的关系。以辅助标记为中介,将不同的分类表中的类目联合起来,可以表示各种复杂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应用中拟采用四种辅助标记:用“ ”号表示彼此不连续的若干种类合并;用“/”表示连续的几个种类合并;用“;”表示一个对象或主题与另一个相互关联;用“<,>”表示一个对象是另一个的一部分等。
应用这些编码和标记,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各个参与方可以用简洁的符号表示他们所需要描述的信息。同时,这些标记符号也为计算机处理信息提供了方便。在数据库中,可以直接以这些标记符号作为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编码。
★注释说明:
建筑信息分类体系的注释说明是为使用者提供的必要说明和解释,它说明分类体系、分类表乃至具体类目的编制原则、分类依据、使用范围等等,指导用户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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