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和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 法》、《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国绿 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申报。
二、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评审标准》的要求,填写《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编写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评审标准》的要求,对 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纸质申报书1式10份、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工程项目总结 报告纸质文件1式2份、电子版光盘1份,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牛立平 王建清
电话:010-58933823、5893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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