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坚持以政策为导向、科研为支撑、标准为保障、推广为手段、工程为示范,“绿博会”为载体,积极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建筑节能工作连续七年在全国检查中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
福建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发展基本情况:
(1)体制建设日臻完善。成立了福建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部署和协调建筑节能工作,形成了由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立了专项检查制度,每年检查各地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和工程实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通过检查,各地建筑节能水平逐年提高,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依法监管制度基本建立,新建建筑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建立了福建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制度、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制度,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制度、建设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建设科技成果评奖制度、科技成果项目推广制度等,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
(2)研发推广成效明显。围绕“一规划、二建设、三产业”即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及勘察设计咨询业等领域,不断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设立了福建建设科学技术奖,初步构建了全省建设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全省有145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评审,有49项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华夏科学技术奖,29 项科研成果获福建建设科学技术奖(源昌杯)。67项课题列入省、部科技计划,383个项目列入建设系统科技计划。发布建筑节能推广项目846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项目198项。加气混凝土等一批自保温节能墙体材料迅速发展,七年间产品生产企业从11家增加到50家,产能从93万m3增加到738万m3,年递增51%。
(3)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编制发布了建筑节能、污水垃圾处理,市政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村镇建设等地方标准、图集140部。出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等配套技术资料,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标准保障。
(4)示范工程取得突破。福建省共争取到中央各类节能示范资金4.03亿元,建立了国家和省各类建筑节能示范项目106项,其中部级18项,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3个(福州市、泉州市、厦门集美高新园区)、农村示范县4个(武平县、永安市、华安县、连城)。示范区域覆盖了全省九个设区市,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新建建筑节能示范、绿色建筑、城市照明、屋顶绿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等。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个(福州、厦门)、示范高校3所(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和厦门大学)。
(5)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福建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福建省建筑节能材料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布了《福建省建筑“四节一环保”产品与技术推广目录》、《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建设科技和节能工作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6)宣传培训得到加强。每年组织科技、科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连续六年成功举办了“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和论坛,展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1803项,展示内容从单一的、零散的技术和产品发展到系统的、集成的节能体系,从建筑节能到生态城市,涵盖了建设领域各个行业、各个专业,扩大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社会影响,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促进了我省与港澳台以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厦门市举办了9届“人居环境展示会”和5届“建筑节能博览会”。通过“绿博会”、“展示会”和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和行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建筑节能。一是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制定配套政策,成立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全面发展。二是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各环节的监管,建立规划、施工图和验收备案等节能审查监管制度。三是建立科技专家队伍,科研先行,组织重大专项课题研究,争取省科技厅课题经费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为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四是编制标准,建立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保障。五是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示范,建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约型高校、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等各类示范,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标准的编制广泛推广提供经验。
(二)建设科技。一是抓立项,每年下达科研项目研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和工程示范项目计划,引导行业关键技术和急需技术研发、推广和工程示范。二是抓推广平台,每年举办“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和论坛,展示省内外、港澳台、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先进地区和国家建筑节能、城市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和绿色建筑工程实例,为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提供学习、交流与合作平台。以绿博会展示项目为支撑,发布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印发全省推广。三是抓示范,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为契机,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节能示范,建立部、省科技示范项目、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由单个项目向城市、县集中连片示范发展,区域涵盖全省。通过示范,总结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经验,完善工程应用措施,为广泛推广提供经验。四是抓评奖,建立建设系统科学技术评奖制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激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标准工作。一是把抓标准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各个行业、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按照“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用标准来规范行业、规范行为、使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推进行业依靠标准指导争先创优。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技术和管理标准编制力度,服务重点工作。十一五以来,我省发布的建筑节能、城市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图集数占80%,为建筑节能、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三是抓新技术、新产品的工程应用标准编制。及时为新技术、新产品编制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使新技术、新产品得到快速推广。四是推荐一批有地方特色、还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项目申报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主编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制,有力提升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强化标准宣贯培训。建立标准信息网络数据库,发布标准信息、数据和文本,提供免费下载和查阅,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培训,将培训融入各类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一步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标准化意识和技术素质,形成全行业“学标准、讲标准和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四)领导重视,多部门配合,扶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以政府为主导,财政、建设、科技、经贸等多部门联合,形成合力,从政策、资金方面扶持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建设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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